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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未按时网上年检全州性社会组织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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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民政局
社会组织科
2021-08-17 15: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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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31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止7月31日,全州性社会组织仍有10家未进行网上申报,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条例》《办法》要求认真自查自改,于8月20日—27日(节假日除外)到黔南州民政局14楼14-9室提交书面整改材料,签署整改承诺书。我局安排集中培训、统一补检。逾期未提交书面整改材料、签署整改承诺书的,视为未参加2020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