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现将黔南州民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34件,其中,行政许可104件,占比77.61%;行政处罚2件,占比1.49%;行政检查28件,占比20.90%;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等事项。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正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在检查对象名录里抽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养老机构等进行检查,全年共检查21家社会组织和4家养老机构,通过检查发现5家社会组织存在违规问题,对有问题的5家社会组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州政府工作部署,梳理确认2024年度权责事项33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处罚8项、其他类权力9项),对法定依据进行更新调整。同时,指导各县(市)民政局严格落实《贵州省民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制定印发《2024年黔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修订完善后及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群体监督。同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州民政局网站公示了相关执法情况。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认真组织学习《黔南州民政局综合科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制定印发《黔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制度》的通知,组织局机关12名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学习并参加考试,12名同志均已考试合格,并领取行政执法证。4月邀请省民政厅法规处业务骨干开展行政执法实操培训。5月组织全州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10月组织全局共26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上云宣讲集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11月邀请州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科长冷玉珠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督查进行专题辅导。12月邀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唐德志围绕行政执法实操进行专题授课。
(四)开展案卷评查情况。2024年,我局共形成行政许可案卷104卷(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4件,变更登记33件,注销登记5件,修改章程31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3件,变更登记11件,注销登记5件,修改章程12件。无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开展案卷评查1次,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我局全部社会组织审批许可均合法,内容时限符合要求,案卷基本规范。
(五)开展执法监督情况。一是完善“互联网+监管”。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结合各级文件精神和民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黔南州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将执法检查项目、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等信息录入系统,使检查机制更加完善。二是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年初计划安排,对州级社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网上随机摇号系统,按5%的比例从检查库中随机抽取了21家州级社会组织。随机抽取12名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分别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三是开展联合监管。4月,州民政局抽取2名执法人员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各1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由我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带队对全州4家养老机构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束后,州民政局及时将检查情况向检查对象反馈,要求其按指定时间将整改情况反馈州民政局。10月,在州民宗委的配合下对州级宗教社会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实地检查了黔南州佛教协会、黔南州道教协会的活动开展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四是检查结果运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主项覆盖率达到了100%。五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黔南州2024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任务清单》要求,针对我局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开展内部自查。定期组织民政系统内部行政执法自查活动。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对自身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是否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运用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七是实施外部监督检查。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民政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外部监督。检查范围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民政执法领域。通过查阅执法卷宗、实地走访执法现场、询问执法相对人等方式,全面了解执法情况。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民政执法人员与监管职能不匹配。目前州局执法人员仅26人,州局仅社会组织监管对象有183家,工作应接不暇。部分县(市)民政部门无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无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监管机制不健全。
(二)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在一些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民政工作中,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衔接不畅等,影响了执法效果。
(三)执法人员学用结合不好。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规理解仍需深化。随着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部分执法人员在对新出台法规的理解和应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人职责的职责,持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责任明晰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在实施行政审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以及处理违法案件等工作中,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确保履职准确无误,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适度推进行政执法进程。秉持先易后难、为民服务的原则,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民政服务对象,有序推进低保对象认定等行政给付执法过程的全记录工作,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透明化。
(三)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将法治知识学习全面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系统性学习。聚焦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行政执法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湛娴熟、作风优良过硬的民政执法队伍。
黔南州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