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民政局,州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9月8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朱 敏同志任黔南州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黔南州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内设州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州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黔南州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黔南州民政局党组
2022年9月19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410046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11-21 09:22:2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中共黔南州民政局党组关于朱敏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县(市)民政局,州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9月8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朱 敏同志任黔南州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黔南州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内设州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州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黔南州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黔南州民政局党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