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区划
全州共有镇79个,乡8个(其中民族乡4个),街道办事处22个。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食宿的社会服务
全州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98个,床位数13066张(其中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5030张,社区全托服务床位数1970张)。
全州共有老年人与特困人员、养老公寓等提供服务机构83个;共有养老床位数11320张(不包括社区服务机构中相关日间照料床位数和社区全托服务床位数)。
(二)不提供食宿的社会服务
1.社区服务情况
全州共有社区服务指导中心0个,社区服务中心254个(其中农村175个),社区服务站1469个(其中农村1195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34个。
2.儿童福利
全州共有兜底保障困境儿童53104人,孤儿740人,其中,有身份证信息的集中供养157人;社会散居孤儿583人(年满18岁以上的孤儿不在实施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40人,办理收养登记2件。
3.社会救助情况
2024年3月全州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506.6元/人/月。第一季度末,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50676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0007户。2024年3月全州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406.11元/人/月。第一季度末,全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42924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60111户。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13745人,城市特困救助供养808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295人,分散供养人数513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12937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2104人,分散供养人数10833人。
全州临时救助5971人次(其中本地户籍临时救助5759人次,非本地户籍临时救助212人次)。
生活无着人员救助257人次,其中在站救助人次123人次,站外救助人次134人次。其他生活救助(含传统救济)561人。
4.社区服务
全州共有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共1848个,社区服务中心254个,社区服务站1469个(其中城市274个,农村1195个)。
三、成员组织
(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全州共有社会团体78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09个;基金会0个。
(二)自治组织
全州共有村委会1195个;社区居委会274个。
四、其他社会服务
(一)婚姻登记管理
全州共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9715对,办理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343对。
(二)全州火化遗体数6041具。
五、主要民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州社会服务事业费总支出37123.0万元,其中:社会福利支出4223.3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26.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万元、其他802.0万元、社会救助总支出30865.0万元(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720.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7457.9万元、城市特困救助供养支出310.3万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支出4483.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725.6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5.2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21.9万元)。
黔南州民政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