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民政局,机关各科、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92 号)精神,结合《贵州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近期我局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局党组会审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19件、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有关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黔南州民政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黔南州民政局决定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黔南州民政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丁汉兵;联系电话8199391)
| 附件1 | ||
| 黔南州民政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 1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政府供养工作的通知》 | 黔南府办函〔2015〕59号 |
| 2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南府办发〔2016〕15 号 |
| 3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南州临时救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南府办发〔2016〕26号 |
| 4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黔南府发〔2017〕12号 |
| 5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 |
黔南府办发〔2018〕10 号 |
| 6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南州养老服务业 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 黔南府办函〔2019〕13号 |
| 7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南委〔2019〕15 号 |
| 8 |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 黔南府办函〔2020〕37号 |
| 9 | 黔南州民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黔南府函〔2020〕161号 |
| 10 | 黔南州民政局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 黔南民发〔2015〕131号 |
| 11 | 黔南州民政局黔南财政局黔南州扶贫开发局 关于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17〕120 号 |
| 12 | 黔南州民政局 黔南州扶贫开发局 关于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指导方案 |
黔南民发〔2018〕147号 |
| 13 | 黔南州民政局 关于印发黔南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18〕74号 |
| 14 |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黔南州民政局 关于优化村(社区)设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 黔南民发〔2018〕81号 |
| 15 |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黔南州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的指导意见 | 黔南民发〔2019〕63号 |
| 16 |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扶贫办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19〕66号 |
| 17 | 黔南州民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20〕1号 |
| 18 | 黔南州民政局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死亡人员领取保障(补贴)资金动态监测和报告处置机制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20〕9号 |
| 19 | 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21〕1 号 |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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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南州民政局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 1 | 黔南州民政局黔南州监察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问责制度》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12〕76号 |
| 2 | 黔南州民政局黔南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农村低保对象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衔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16〕78号 |
| 3 | 黔南州民政局等5单位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 黔南民发〔2018〕23号 |
